当前位置:首页 > 群团建设 > 工会视窗 > 正文
 
省总工会关于表彰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省直工会   2007-12-17 16:31:54

  各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

  近年来,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赞誉,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扩大了工会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为山西的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弘扬模范先进精神,推动我省工会帮扶工作的持续发展,省总决定:对在工会帮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社会各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阳泉市特困职工援助中心等11个单位“山西工会帮扶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明珠等11名同志“山西工会帮扶工作标兵”荣誉称号;授予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工会、大同市总工会等34个单位“山西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秦恩年等51名同志“山西工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潞安矿业集团公司等15个单位“送温暖献爱心特别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郭振中等17名同志“送温暖献爱心特别贡献者”荣誉称号。

  省总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各级工会要向先进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站在新的起点上把工会帮扶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总工会

  2007年12月7日


 【相关文章】
 
 
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办
Tel:(0351) 4045849 E-mail::sxjgdj@163.com  晋ICP备05002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