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线”、“重点”和“六个方面新要求”,为做好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报告中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观点,深刻理解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关键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思想观点,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力求在新的起点上寻求新突破:
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在机关党建工作“融入中心”、成为全省发展大局的内在力量上求得新突破
近几年来,我们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理论,明确提出机关党建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有机组成,要在各个方面深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并对照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加快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基地、建设和谐山西的大局思路,认真解决发展和工作思路的问题。安排部署机关党的工作,强调要在指导思想上强化“融入”理念,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要求与机关党建做好人的工作的要求直接联系起来,把机关党建就是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本质与全省发展的大局自觉融合在一起,并且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和带头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等举措,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引领和带动全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力量构成。党的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也更加符合实际,不再是“围着转”的外在力量,而是直接“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内在力量,从而有效地克服机关党建与经济建设两张皮、工作边缘化的现象。在新时期新阶段,机关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思维方式,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党的建设的整体中去谋划,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增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观念,增强服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观念。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组织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使机关党建工作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目标任务等相衔接、相协调,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要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机关党的自身建设上求得新突破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概括为: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抓好五个重点,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五大建设,机关党的各项工作都要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围绕“一条主线”、“五个重点”,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五大建设。在抓党的自身建设方面,我们从2003年开始重点抓了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责任制的内容包括机关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具体要求贯穿其中。责任制的考核,坚持以机关内部的党员为主体,党的自身建设的10项主要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以通过党员民主测评体现的党员认可度为准,充分调动了党员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关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带动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其积极作用和绩效已初步显现。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在机关党的自身建设上强化了制度性的要求。二是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了,而一把手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向下负责的意识增强了。由于责任制的考核主要靠机关内部党员群众的评判,更能反映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所以无形中强化了领导干部向下负责的压力,使领导干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重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激发党员创新活力,力求在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上求得新突破。
三、要坚持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严格组织生活、不断完善健全机关党组织监督机制上求得新突破
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是党章规定的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证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第五章专门设置了“党内监督”一章,对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目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些同志怕监督影响团结,担心打击报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体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党组织很难有效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去年年初,省直工委以省委办公厅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党组织监督的意见》,目的在于加强党内由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绩效的提高。这个《意见》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地修改完善。十七大报告中讲到,发展基层民主,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同时报告又赋予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使命。所以机关党组织内部强化党内民主监督应是加强机关党建的当务之急。我们要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要树立“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每个党员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力,又有接受党组织和他人监督的义务”的观念。进一步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作用;要保护和调动每一个党员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强机关党的纪检工作,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四、坚持以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为着力点,要在改革创新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上求得新突破
创建和谐山西,优化发展环境,是省委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山西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按照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的要求,省直机关去年以来,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群众性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引入和谐建设的理念,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真正体现时代精神、真正成为动员群众、鼓舞斗志的一项思想政治动力工程。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我们制定了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从总体上对文明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做出规划,同时修改了过去一直实行的省直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体现了“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致力求真务实”的总体要求和“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内容上,突出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化服务质量教育、公仆意识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把关注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评价衡量创建质量的重要标准。并且我们把文明和谐单位的评比与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考评结果挂钩,互相渗透,互相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使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成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改革,强调淡化检查,形式从简、要求从严,通过检查促进工作,严格检查纪律,避免出现形式主义和检查验收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今年的文明和谐单位检查验收中,我们对新申报的文明和谐单位采取统一听取汇报、逐一检查验收的方式;对重新申报的文明单位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改进了工作作风。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文明和谐创建工作。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宗旨,突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这个重点,不断创新文明和谐创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中有关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具体任务体现在创建活动的具体实践中,建立健全科学管理、重在经常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把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要坚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上求得新突破
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制,关键在于狠抓落实。省委将今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并做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要求省直工委要组织好省直部门的作风建设,总结推广经验。按照这个要求,今年上半年,省直工委在省直机关深入开展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促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制定了《省直机关“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省直机关开展“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民意测评方案》,初步选择44个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和执法执纪单位作为对象,由省直工委统一协调,主要通过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专兼职人员用统计学的科学方法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民意调查测评,汇总出对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状况评价和被测评单位作风建设个体客观评价的调查报告。
从主题活动的初步效果看,这种扩大民主监督的创新形式,从大的范围和新的层面强化了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和抓落实意识,有效地提升了党政机关的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公信力和执行力,对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赢得了社会上广大群众的称赞。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和完善这方面的工作,探索建立经常性的民意测评机制,作为对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决策的参考依据,使抓落实有制度可依,有民意可用。
并且考虑将责任制考核中的党内民主评议与“三服务、三促进”中的民意调查测评以及我们制定的由省委办公厅转发全省执行的《关于加强机关党组织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民主监督体系,从制度层面上提高依靠民主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水平,使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
(网络编辑:李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