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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典型案件做出处理决定
  2007-9-8 0:55:38

  中纪委等七部委日前通报的四起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典型案件,其中两起发生在山西。案件通报后,山西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反应,对两起案件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已被责令搬出违规修建的办公楼,山西省粮食厅在永济“五老峰”上违规修建的“粮神殿”也已被拆除。

  据通报,忻州煤监局违规筹集建设资金建造办公用房,其中向被监管的国有煤矿企业借款209万元。按照编制内人数计算,人均面积达255平方米。案件通报后,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忻州煤监局决定,将向国有煤矿企业筹借的209万元基建款全部归还给有关企业;责令忻州煤监局搬出该办公楼,并对该办公楼予以拍卖。据忻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搬出了违规建设的办公大楼,现在在外租房办公。而在不久前,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等多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西省粮食局在永济“五老峰”违规建设“培训中心”一事被通报后,山西省迅速召开紧急会议,省委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严重危害性。如今,山西省粮食局在风景区兴建“培训中心”事件已被查处,建在五老峰上的那座“粮神殿”已被拆除。此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网络编辑:张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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