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今年1-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51332件80081人,同比分别下降13.57%、12.41%;提起公诉48177件75580人,同比分别下降11.04%、8.83%。全省检察机关共立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210件1286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7人,地厅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约1.9亿元。
据介绍,批捕、起诉案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综合治理工作,从预防犯罪、依法查办惩处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综合治理,使刑事发案率有所下降。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6件110人,起诉25件224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363件5718人,起诉4244件5423人。
全省刑事案下降的另一原因是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和办案方法。如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指定专人或设立专门办案机构,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原则上实行分案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正确处理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案件,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
全省检察机关共立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210件1286人。其中大案1056件,县处级干部97人,地厅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约1.9亿元。省检察院还积极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共立案533件543人,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出让、电力等重点领域的案件335件。
据介绍,在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225件24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77件,占立案总数34.2%;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