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省委出台的《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三个规定,已于6月28日下发执行。这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系列政策法规,深化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落实省委常委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匡正用人风气,进一步规范我省的干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省委常委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省委常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省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制定了这三个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这三个关键环节,从范围、程序、纪律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据介绍,这三个规定是在认真研究我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5+1”法规性文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吸收和借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三个规定针对性强,措施硬,既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使之更具体、更完善、更具有操作性,又探索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富有创新性。三个规定之间相互衔接,关联配套,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在构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